黄建军律师于2001年取得律师资格证,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从事多年法律实务工作,积累了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擅长建筑工程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刑事... 详细>>
律师姓名:黄建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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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172526330@qq.com
执业证号:14401201510057542
执业律所:广东裁成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1204房
找法网网友咨询:租房遇到问题,房子有两个房东,大房东将房子租给二房东,二房东再次转租给我同学三个月,现在大房东说二房东只交了1个月房租,二房东说交了1个季度的,大房东说要么继续交钱,要么交房子现在找大房东二房东要1个月和1个季度的交费证明如果大房东提供了只交1个月的证明应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1、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转租。
2、未经出租人同意而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此项解除权除斥期间为6个月。但承租人和次承租人的合同仍然生效。
3、根据合同相对性您的损失要向承租人主张。
律师回复:关于租房应与房主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协议转租需要经房主同意否则无效此事可以要求二房东交齐房租或返还租金以后租房要注意出租人是否房主
律师回复:转租需要经房主同意否则无效,如果未经房主同意的租房,那只能找二房东退钱或者补齐房款。
房屋转租相关知识
转租条件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1]
不能转租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3、预租的商品房。
另外,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
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
4.不得违背双方意愿,有问题,双方要共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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