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军律师于2001年取得律师资格证,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从事多年法律实务工作,积累了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擅长建筑工程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刑事... 详细>>
律师姓名:黄建军律师
电话号码:020-33971662
手机号码:13829791800
邮箱地址:172526330@qq.com
执业证号:14401201510057542
执业律所:广东裁成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1204房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此外,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证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己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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